段進院士: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“”感悟
2021-08-10閱讀:3973發(fā)布:世界人居來源:中國建筑學會網站作者:段進
段進
中國科學院院士
東南大學教授
改革開放四十年,我國城鎮(zhèn)化建設的“上半場”取得了巨大的成就。同時,建筑風貌亂象、城市文化缺失,千城一面、環(huán)境品質不高等問題逐漸顯露。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問題,從文化自信的新高度引起了國家和社會廣泛的關注。此次《通知》的出臺,針對這些問題,進一步明確了管理重點、制度抓手和落實傳導機制,為更好地治理城市與建筑風貌邁出了堅實的一步。
縱觀世界城市發(fā)展歷程,有許多運用規(guī)劃研究、城市設計和立法制度改善城市風貌的成功經驗。從1970年代開始,新加坡政府為發(fā)掘、保留、增強城市地區(qū)的獨特性,保護逐漸消失的生活氛圍和自然風貌,通過編制《特征規(guī)劃研究》(Identity Plan),提出保留15個富有特色、各有側重的區(qū)域與街道景觀及特色建筑,并將各類建議性內容轉化為導則納入全面規(guī)劃中進行管理,為新加坡成為一個獨具風格、獲得廣泛認同的“花園城市”奠定了基礎。
在紐約,為了避免各區(qū)同質化、標準化發(fā)展,進行了特定意圖區(qū)(special purpose district)的有益實踐,并在這類地區(qū)強調“城市設計”和“開發(fā)政策”的引導。特定意圖區(qū)設計導則的管控要素因地區(qū)特色不同而有所差異,但大都是通過城市設計研究來確定相應的管控要素和具體要求,不允許粗放的拆除重建,而是采用功能活化、舊建筑再利用以及增加少量新建建筑的方式進行再開發(fā)。
在日本,則是通過《景觀法》,促進城市與鄉(xiāng)村形成良好的景觀,推動形成美麗且具有風采的國土環(huán)境,謀求創(chuàng)造良好的生活環(huán)境及具有個性與活力的地區(qū)特色。再如德國,由于較早地完成了城市化進程,城市規(guī)劃的主要任務是針對部分城市街區(qū)開展風貌規(guī)劃(德語Stadtbildplanung)。城市風貌規(guī)劃屬于非法定規(guī)劃,在法定規(guī)劃之外單獨編制,與法定規(guī)劃的側重點不同,其研究的空間尺度從宏觀到微觀,從城市總體層面到建筑個體形式,關注市民對城市空間景觀的心理感受,從城市—街區(qū)—街巷(廣場)—建筑立面四個層面對城市或特定街區(qū)的風貌展開研究。新、美、日、德等國的實踐經驗表明,城市與建筑風貌不是誰嘴大,誰有錢就說了為算的事,而是一個公共空間治理的問題。
近些年來,我國對城鎮(zhèn)化建設中城市與建筑風貌的治理工作,從思想認識、制度建設到實施管控,整體路徑愈發(fā)清晰。城市設計作為當前我國城市風貌特色塑造、文化傳承和人性場所營造的主要抓手,也已成為共識。2015年,中國時隔37年再次召開中央城市工作會議,在"建設"與"管理"兩端著力,轉變城市發(fā)展方式,完善城市治理體系,提高城市治理能力。2016年2月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(guī)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》中明確指出,城市設計是落實城市規(guī)劃、指導建筑設計、塑造城市特色風貌的有效手段。鼓勵開展城市設計工作,通過城市設計,從整體平面和立體空間上統(tǒng)籌城市建筑布局,協(xié)調城市景觀風貌,體現城市地域特征、民族特色和時代風貌。
2017年,住建部正式發(fā)布了《城市設計管理辦法》,從行政管理層面解決了城市設計“由誰來編”、“由誰來管”、“怎么落地”的問題。并于同年開展城市設計試點工作,探索通過城市設計,精細化管理城市各類空間,保護城市歷史格局,延續(xù)城市文脈,提高城市質量。通過推動試點城市之間的交流,向全國推廣城市設計工作經驗。在此背景下,依照《城市設計管理辦法》,各省市正在逐步建立與地方實際相結合的城市設計管理制度,進行城市風貌管控治理工作。
《通知》提出“明確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重點”,包括超大體量公共建筑、超高層地標建筑及重點地段建筑三個方面。這三類建筑對于城市的既有格局、空間秩序和特色風貌,往往會產生舉足輕重的影響,在總體城市設計中展開相關分析評判,十分必要。
《通知》提出“完善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制度”,并提出在2020年開展《城市設計管理辦法》落實情況的調研評估。一方面肯定了《辦法》在風貌管控治理方面的引領作用,另一方面,為充分發(fā)揮城市設計的作用,要繼續(xù)推進、細化和完善管理制度,包括“嚴把建筑設計方案審查關”、“加強正面引導和市場監(jiān)管”、“探索建立城市總建筑師制度”等,將城市與建筑風貌管控貫穿于城市規(guī)劃建設管理的全過程。
最后,提一些希望。如前所述,城市與建筑風貌體現的是一種公共價值,應該體現人民大眾的取向,而不僅僅只是精英價值的表達。在進一步的工作中,可以通過現場座談、線上線下調查表等傳統(tǒng)方法進行公眾參與,也可以借助大數據分析、人工智能輔助等新型技術方法和手段,充分反映社會公眾的愿望。在具有較好技術力量的城市,可以設總建筑師制度試點,但在其它城市也可以借鑒國外組織城市建筑風貌委員會的方式,由此專家和民眾共同參與,使得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可以更好地以人為本,打造人民滿意的美麗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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